【財新網(wǎng)】(記者 任重遠)2012年12月28日,重慶大學生村官任建宇勞教申訴案在重慶市高級法院二審開庭。經(jīng)過9個多小時的庭審,法庭當庭駁回了任建宇的上訴,維持原裁定。任建宇代理律師表示,將繼續(xù)申請重審和國家賠償。
2011年9月23日, 重慶市勞教委認為任建宇通過互聯(lián)網(wǎng)煽動顛覆國家政權,對其作出勞動教養(yǎng)二年的決定。2012年8月15日,任建宇向重慶市第三中級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11月20日,法庭以超過法定起訴期限為由,一審裁定駁回任建宇的起訴。任建宇隨即提起上訴。
二審中,雙方爭議焦點依然如舊,即任建宇在被勞教期間是否有條件、有能力提起行政訴訟。
任建宇代理律師徐利平告訴財新記者,庭審當天上午,主要是重慶市勞教委舉證和發(fā)表意見。他們再次出示了一審時曾提交的證據(jù),以證明任建宇確曾在網(wǎng)上誹謗政府,勞教委的處理大體正確。
“但這些證據(jù)出示是有選擇性的。一審時勞教委提交的證據(jù)中,有很多都是任建宇批評薄熙來和重慶的內容,這些證據(jù)二審時都不見了。突出強化的,是對領導人頭像ps的轉帖,和對國家的意見。用來抹黑任建宇,將他塑造成一個攻擊社會主義制度的形象!毙炖秸f。
當天下午,任建宇方申請了四名證人出庭作證。據(jù)徐利平介紹,他們都和任建宇一樣,是在薄熙來主政重慶年間被勞教的。
這些證人都表示,被勞教期間,起訴權利受到嚴重限制。勞教場所的管理人員會實施各種壓力,讓你認罪伏法。如果想就勞教決定提起訴訟,將被中止通信權利,轉移關押場所,甚至延長勞教期限。
對于四位證人的證言,勞教委方面則表示,他們和任建宇沒被關押在同一個勞教所。所反映的情況,和本案不具有關聯(lián)性。
重慶市勞教委稱,任建宇被勞教期間,曾經(jīng)多次和家人朋友進行通信,所以有條件委托別人提起訴訟。勞教委的代理人、西南政法大學教授譚宗澤也在庭上多次表示,任建宇2012年8月15日才起訴,已經(jīng)超過法定期限。
但是,任建宇方出示了譚宗澤與人合編的《新編行政法學》一書作為證據(jù),證明譚宗澤的說法錯誤。該書2001年由重慶出版社出版。“我們問他,為什么你這本書的第457頁還寫了,起訴期限,恢復人身自由以后再計算?他笑了笑,說這是我2001年的觀點!毙炖秸f。
徐利平還告訴財新記者,二審裁定書目前尚未收到,法院將在10日內送達。他們將繼續(xù)申請重審和國家賠償。